为什么把摸着石头过河和加强顶层设计相结合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5/02 22:37:33
为什么把摸着石头过河和加强顶层设计相结合

为什么把摸着石头过河和加强顶层设计相结合
为什么把摸着石头过河和加强顶层设计相结合

为什么把摸着石头过河和加强顶层设计相结合
一、“摸着石头过河”和“顶层设计”的基本内涵
  摸着石头过河,是边干边总结,通过试错摸索规律、寻找路径的改革方法,这一方法是改革开放初期的必然选择.当时,我国的改革开放刚起步,既没有现成经验借鉴,对改革的认识也不够清晰,在这种情况下,改革只能大胆闯、大胆试,一点点摸索,出现问题及时应对,发现问题马上纠正,在实践中逐步明晰改革的方向和路径.应当说,摸着石头过河是改革开放初期的理性选择,符合当时的时代背景.
  顶层设计最初是一个系统工程学概念,要求用全局观对系统各层次、各要素构成进行统筹协调,在最高层次上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以求在实践中避免混乱无序.二战后,顶层设计被应用于军事和社会管理领域,后来逐步引入政府战略制定和决策过程.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把顶层设计与摸着石头过河相提并论,共同作为提高改革决策科学性的保障措施,要求加强顶层设计和摸着石头过河相结合,这进一步丰富、完善了我们改革的方法论.
  二、坚持顶层设计与摸着石头过河相结合是深化改革的必然选择
  由于摸着石头过河缺乏前瞻性和系统性,随着改革的深化,必须加强顶层设计,坚持顶层设计与摸着石头过河相结合.
  一是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需要.改革发展稳定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三个重要支点.改革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动力,发展是解决经济社会问题的关键,稳定是改革发展的前提.30多年以来,我们之所以能够取得举世瞩目的成绩,很重要的是我们注重处理好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我国是一个13亿人口的大国,决不能在根本性问题上出现颠覆性错误,否则损失将是无可挽回、无法弥补的.因此,改革既要注重顶层设计,尽可能少走弯路;又要摸着石头过河,对于看不清楚、拿不准的改革,要先行探索,积累经验,然后再在面上推开.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改革的平稳进行,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
  二是深化改革的复杂性艰巨性决定的.在改革开放初期,我们进行的改革大多数属于增益型改革,参与改革者几乎都是受益者,而且参与改革者的利益增进并不损害其他群体的利益,因此容易得到参与改革者的认同,达成社会共识.随着改革进入攻坚期、深水区,改革涉及的利益越来越复杂,面临的阻力越来越大.各种深层次的矛盾纷纷显现,各种经济、社会、政治问题相互交织,使得任何一项改革都可能牵涉其他改革,任何一项改革都很难通过制定一两条政策来解决,单纯摸着石头过河已经不能适应改革形势发展的需要,必须加强顶层设计,进行全面、系统、科学的规划.
  三是提高改革决策科学性的需要.顶层设计与摸着石头过河各有优势.顶层设计是一种目标思维,有利于从总体把握改革方向,防止出现全局性错误;能够有效衔接各项改革措施,克服改革的片面性;能够降低改革的成本,避免在实施过程中相互扯皮、拖延不决.摸着石头过河针对的是一种问题思维,有利于避免改革的盲目性,防止因情况不明、举措不当引起社会动荡,是推进改革健康有序发展的一种重要改革方法.顶层设计与摸着石头过河在根本上是一致的,顶层设计科学合理,能够为具体领域的改革指明方向和路径,减少“摸石头”的成本;摸着石头过河摸得好,有利于顶层设计的进一步完善,能够加快顶层设计目标的实现.全面深化改革,既要注重顶层设计,也要注重摸着石头过河,这样才能提高改革决策的科学性.
  三、坚持顶层设计与摸着石头过河相结合的实践要求
  无论是顶层设计,还是摸着石头过河,都必须着眼改革系统实际,牢固树立“三种思维”,妥善处理“三种关系”.
  一要树立系统思维,妥善处理全局与局部的关系.在各种利益关系复杂化、利益诉求多元化的情况下,许多改革措施不可避免地会触动某些群体的既得利益,容易受到部门利益、地方利益和行业利益的干扰.如果缺乏系统思维,就可能导致改革全局混乱,单项改革相互掣肘,不能形成有效决策机制.树立系统思维,要求在改革目标的确定上,统筹考虑改革、发展、稳定关系,防止畸轻畸重、顾此失彼;在改革内容的设计上,要注意各项改革的关联性和耦合性,将任何一项改革放在全局中考量,防止各自为政、相互扯皮;在改革的步骤上,要坚持试点先行,对认识还不深入、看得还不准,特别是涉及深层次的制度因素和复杂的利益关系的改革,要先局部地区试点,为全面推进改革积累经验、创造条件.
  二要树立法治思维,妥善处理“破”与“立”的关系.建设法治中国,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目标,这就要求我们的各项改革必须树立法治思维,各项制度的“破”与“立”都要在法律的框架下进行.一方面,要加强重大改革的立法,运用法律手段来强化和推进改革.特别是当改革涉及既得利益群体,甚至政府本身也成为改革对象时,就要将改革措施通过法律制度的形式确认下来,为改革的顺利进行提供合法性、权威性保障.另一方面,对经实践证明成熟的改革措施,要通过立法及时提升到制度层面,通过新制度的确立,保证改革方向的正确性、推进的持续性.需要强调的是,制度的“破”与“立”都要符合法定程序,新制度的设立不能超出法律规定的范畴,突破法律规定的,要先行修改法律或者获得法律制定机关的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