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早科学地分析人类起源问题的科学家是谁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4/27 19:36:24
最早科学地分析人类起源问题的科学家是谁

最早科学地分析人类起源问题的科学家是谁
最早科学地分析人类起源问题的科学家是谁

最早科学地分析人类起源问题的科学家是谁
达尔文
  对人类起源问题要有新的科学认识
  据理力争,彻底推翻“进化论”,为“进化”名词重新定义,为人类起源伸张正义,夺回本该属于人类的自然权利:即自然起源权和自然遗传权,坚决捍卫世世代代高级生命的形象与尊严!
  作者:田大荣
  19世纪中叶,英国著名的生物学家达尔文(1809-1882)经过长期的考察和研究,发现了人类与现代类人猿在肌体结构上存在许多相似之处,提出了“人猿同祖”,人是由古猿进化而来的科学理论,并宣称《圣经》伪造世界历史,从而给“上帝造人说”以沉重打击.
  达尔文在1871年发表的《人类起源及性选择》一书中,运用进化论的原理,结合大量的科学资料,证明了人类和现代类人猿有许多相似的地方.例如,人身体的重要特征是直立姿态,所有结构都与之相适应.在一切动物中,猿类与人最接近,它的身体常处于半直立姿态,因而猿类体腔内的内脏排列位置也接近于人类.此外,猿全身骨骼的形态结构、骨块的组成,以及身体、肌肉、血管、神经系统、脑等都和人类相似;猿面部所显露的喜怒哀乐的表情变化也和人类相似;猿的胚胎发育过程与人类接近;猿的血液成分与人类接近.特别是个别婴儿出生时还具有与猿类相似的特征,如留有尾巴、身上长毛等.
  达尔文根据上述事实指出,只有承认人是由古猿进化而来的,才能解释得通为什么人和猿类有那么多相似之处.
  以上便是所谓的“进化论”的全部内容.只要我们能找出推翻所谓的“进化论”的全部铁证,那么恩格斯所谓的进化过程也自然不攻自破,因为恩格斯的《劳动在从猿到人的转变过程中的作用》一文完全依赖于达尔文先提出的所谓的“进化论”为基础……
  人类起源真不幸,
  半路杀出进化论,
  混淆是非令人愤,
  蒙受奇辱无人问.
  人猿同祖更可恨,
  概念不清瞎定论,
  进化遗传相矛盾,
  强权主义乱伦理.
  人猿乃是两物种,
  遗传学上怎同祖,
  人是人啊猿是猿,
  遗传规律作证明.
  不同人类不同祖,
  专利遗传可作主,
  相同人种似同祖,
  起源数目未清楚.
  物种遗传很实在,
  一脉相承一代代,
  无论人为怎么编,
  原始规律永不变.
  进化理论不可信,
  理论实际未联系,
  强咬相似两个字,
  偏从远古编故事.
  自从出现进化论,
  人类起源被代替.
  自然界中很有序,
  顺其自然从不乱,
  自从有了进化论,
  人类起源被忽视.
  唯有推翻进化论,
  人类起源才重现.
  地球生物多物种,
  如果都像进化论,
  有毒无毒相互变,
  食品安全谁保证.
  是是是呀非是非,
  真理面前辩真伪.
  达尔文的进化论不但没有真正解决人类起源问题,相反,既耽搁了人类研究自身起源的时间,同时又严重阻碍了人类研究自身真正起源问题,更为严重的是,他滥用权威、捏造事实、颠倒是非,严重损害了高级生命的形象与尊严,所造成的影响是十分恶劣的.
  认真阅读、仔细分析、科学辩证,“进化论”的文章内容,你就会发现,所谓的“进化论”不切实际的地方很多,可以说疑点重重,漏洞百出.整篇文章中,除了所谓的“相似之处”外,我们实在找不到丝毫的科学依据和让人信服的客观铁证.相反,却暴露了大量对此不利的客观铁证和疑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 理论没有联系实际的地方,同时也是我们对此产生怀疑的开始.
  从文章内容中,我们清晰可见,在一百多年前的当时现实中,当作者发现了人类与猿类两种截然不同的物种之间在肌体结构上所存在的一些微不足道的相似之处后,便迫不急待的直接的提出了“人猿同祖”,人是由古猿进化而来的所谓的“进化论”,却严重忽视了与相似处同时存在的,且十分惊人的不同之处(例如,总体模样不同、寿龄长短不同、性成熟时间不同、本能声音不同、生活习性不同、智商不同、孕期时间不同等等.猿类天生属于长毛类长尾巴类臂长腿短且背朝天的爬行物种.它们永远一代接一代过着原始本能生活,永远一代接一代传承大自然恩赐给它们的遗传规律,而人类则是地球上唯一的有主宰能力的最高级的智慧型物种.而人类的所有特征也十分有规律性的一代接一代千古不变的传承着.从某种意义上讲,两者之间是绝不可相提并论和混为一谈的,更绝不能仅凭两者之间在肌体结构上所存在的一些相似之处,就可肆意歪曲这些实实在在的客观事实)和其它方方面面的客观事实.在一百多年前的当时现实中,两物种除了在肌体结构上存在一些微不足道的相似之处外,同时还存在着十分惊人的不同之处,一个是相似之处,一个是十分惊人的不同之处,同是当时现实中同时存在的客观事实,而且又同时存在于两物种的肌体结构上,而作者却极力强调微不足道的相似之处,却极力回避和只字未提十分惊人的不同之处,这便是作者没有做到理论联系实际的地方,同时也是我们对所谓的“进化论”的真实性产生怀疑的开始.
  2009-11-11 15:57 回复
  田大荣
  0位粉丝
  2楼
  二、作者发现“相似处”,却并没有搞清“相似处”究竟是从何时开始存在的,它与两物种的遗传学又究竟存在什么联系等一系列相关问题而迫不急待的直接下定论完全属于人为性主观意识.
  人类与猿类两物种肌体结构上所存在的这些相似之处究竟是从何时开始存在的,它与两物种的遗传学又究竟存在什么联系呢?
  从“进化论”的文章内容中,我们根本找不到丝毫相关的信息,我们仅清晰可见,作者发现相似处,如获至宝,便开始迫不急待的直接下定论.现在,我们只有依赖客观现实,从中寻找答案,大量客观事实和物种的遗传学充分证明人类与猿类肌体结构上所存在的这些相似之处,可以说当第一代人类与第一代猿类在地球上一出现就开始存在,物种一代接一代传承下来的且十分有规律性的遗传学完全可以见证这一切,即直接存在于第一代人类与第一代猿类的肌体结构上,完全属于原始相似处.二代后则统称为遗传相似处.它随着两物种各自十分有规律性的自然自造过程而一代接一代千古不变的传承着.所以,人类与猿类两物种肌体结构上所存在的这些相似之处每一代都存在,永不衰老.由此可见,相似处完全建立在两物种各自十分有规律性的遗传学的基础上的,完全属于两物种遗传学的附属品,并没有任何研究价值,它的存在只能说明物种之间本来就自然性的存在着某种联系,并不值得大惊小怪和小题大做.
  人类与猿类肌体结构上不但存在相似之处,同时也存在着十分惊人的不同之处.如果仅凭那些微不足道的相似之处而直接的下最终定论,那么那些十分惊人的不同之处又该如何解释?
  三、没有搞清物种同祖的真正概念和研究物种同祖的各种途径
  研究物种同祖问题,首先要搞清物种同祖的真正概念以及物种之间的性本能(同类或同类相同品种物种之间有本能性引力)因为性本能是为繁殖服务的,而物种的繁殖和遗传必须具有一定的规律性,否则便乱套.
  所谓同祖,表面理解就是指同一个祖先,也可这样讲,同一对男女或同一对雄雌所生的所有后代,方可称为真正意义上的同祖.在没有搞清同类相同品种的物种起源时的数目问题前,物种的遗传规律可以作为研究物种同祖的一个见证和一个途径,但绝不是最终结论.
  仅凭截然不同物种之间在肌体结构上所存在的一些相似之处,就直接断定截然不同的物种同祖,是既不符合情理且又毫无科学依据的,同时更违背物种一代接一代传承下来的千古不变的且十分有规律性的遗传学的,那么不存在相似处的物种之间,它们的同祖问题又该如何来解决.
  就连同类不同人种之间无论在客观事实上,还是从遗传学上,他们之间的相同程度或相近程度可以说都远远超过人类与猿类肌体结构上所存在的相似之处.尽管如此,我们也不敢妄下结论,即直接断定不同人种之间就完全同祖,因为他们之间毕竟客观存在着一代接一代传承下来的且十分有规律性的专利遗传.而专利遗传的事实存在,又为同类物种同祖问题彻底划清了遗传界限.相同的人种是否同祖,虽然他们之间在遗传学上几乎不存在什么差异,尽管如此,我们暂还不敢妄下结论,因为他们之间起源时的数目问题还尚未搞清楚.如果搞清相同人种之间起源时的数目是一对男女,那么我们方敢理直气壮的直接下结论.
  四、混浠概念
  作者仅凭在一百多年前的当时现实中发现了高级生命人类和普通生命大猩猩类两种截然不同的物种之间在肌体结构上所存在的一些微不足道的相似之处,便轻而易举的同时解决两个概念截然不同.研究途径也各不相同的问题,即人类起源问题(包括物种起源问题)和截然不同的物种同祖问题(包括物种同祖问题).其实物种起源问题和物种同祖问题,完全属于两个概念截然不同的问题.两者之间完全属于风马牛不相及之事.研究途径也截然不同.仅凭相似处是丝毫解决不了此类问题的.
  研究物种同祖问题,首先必须搞清同类相同品种的物种起源时的数目问题,然后要充分利用物种实实在在的、千古不变的、一代接一代传承下来的,且十分有规律性的遗传学,这些便是研究物种同祖的重要途径.
  2009-11-11 15:57 回复
  田大荣
  0位粉丝
  3楼
  研究生命起源,首先必须搞清生命起源原理,相对论原理.整体环境与生命本能生存规律等.若把地球比做受精卵子,生命起源的原理便由此而来.
  五、软弱结论
  作者仅凭在一百多年前的当时现实中,发现了高级生命人类和普通动物大猩猩类两种截然不同的物种之间在肌体结构上存在的一些微不足道的相似之处.最后在文中反复强调,只有承认人是由古猿进化而来的才能解释得通为什么人和猿类有那么多相似之处.这是一句没有肯定,带着勉强态度而反复强调的软弱结论.
  仅凭微不足道的相似之处来解释此类问题是远远不够的,除此之外,因为还存在着十分惊人的不同之处,这一实实在在的客观事实,由于它的存在,所谓的“解释得通”也不得不使我们对此产生极大的怀疑.
  假如我们承认所谓的“进化化”是事实,那么请问下列的方方面面的事实又该如何来解释?
  一、古猿又是哪里来的?
  二、如果仅凭微不足道的相似之处可以直接下定论,那么请问那些十分惊人的不同之处也同样是客观存在,我们又该如何解释这些惊人的不同之处?
  三、如果仅凭截然不同的物种之间在肌体结构上所存在的一些微不足道的相似之处可以直接断定截然不同的物种同祖,那么羽毛类物种之间所存在的相似程度可以说都远远超过人类与猿类之间的相似处,难道说它们之间都同祖吗?如果同祖,那么请问它们之间一代接一代传承下来的、且十分有规律性的遗传学的客观存在,又该如何解释?
  四、“进化论”为何如此特殊,竟然毫无规律可言?
  世界上任何存在的事物都是按一定的规律所依存的,绝不存在毫无规律可言的事物存在.即人为性的事物都有原理,自然性的事物都有规律.
  无论是太阳、地球、月亮等星球的物质运动,还是化学反应等都很有一定的规律性.就连路旁随处可见的任意一棵小草,它们的生存、生长、繁殖、遗传等都很有一定的规律性,而且是千古不变的循环规律.
  如果太阳、地球、月亮失去循环运行的规律性,那么对地球上的季节温差与生命的生存环境将会产生什么影响……
  如果物种的遗传学失去循环的规律性,那么又会产生什么后果.首先物种不能一代接一代有序的传承下来;其二地球上物种的名称也要不断更换~~
  “进化论”本身没有规律,而且又不符合事物发展的循环规律,可以说它完全属于绝不存在的一种人为性的主观想象,在客观事实面前毫无立足之地.
  无论是进化论,还是进化过程都与物种一代接一代千古不变的自然自造过程水火不相容.
  无论是达尔文所谓的“进化论”,还是恩格斯的所谓的进化过程(包括进化时间)都纯属主观意识,事实上是绝不存在的东西.我们暂且不去议它.下面让我们来认识一下物种的遗传学以及相关问题:
  物种的遗传学起源于第二代物种的诞生.而物种的遗传规律却是由二代后物种一代接一代千古不变、很有程序、且十分有规律性的自然自造过程的主宰.
  物种的遗传学可以说是一项很有程序、很精密、且很有规律性的自然自造工程(即繁殖遗传工程).其精密程度可以说远远超过高科技产品.
  物种的遗传规律可以说就是原始规律或称自然规律.如果不是原始规律,那么地球上的物种也绝不能一代接一代千古不变的传承下来.
  物种的品种与遗传
  人类不同人种的遗传规律、长毛类长尾巴类物种的遗传规律、羽毛类物种的遗传规律、针毛类物种的遗传规律、长角类物种的遗传规律、硬壳类物种的遗传规律、粘液类物种的遗传规律、有血有体温(包括血型血量、体温及其度数遗传)物种的遗传规律和各种植物类物种的遗传规律等等.总之,各物种除了所有特征(包括生长过程中不同时间段的所有细节性的生理特征变化)遗传外,还有环境遗传规律(即水陆生物的环境遗传)等.
  物种实实在在的、千古不变的、很有程序的、很精密的、且十分有规律性的遗传学的客观事实早已完全证实了一件事,那就是各物种的后代永远完全遗传前一代物种的所有特征(其中包括无形特征遗传和一生中不同年龄段或不同时间段的所有细节性的生理特征变化等都很有规律性的、千古不变的、很有程序的一代接一代的遗传着:如每一代女人到了几乎统一的性成熟的年龄段时,本能性欲自然形成,两个乳房自然隆起,自然长阴毛、自然来月经、体内自然产卵等,每一代都如此不变,即千古不变的遗传规律):即二代遗传第一代、三代遗传第二代、四代遗传第三代……以此类推.同时事实又证明,无论是第二代,还是第三代或者第四代……乃至千秋万代,他们的所有特征遗传是完全一致的.由此可见,我们便找到了第一代物种的原始模样,也就是说千秋万代中任一代物种的模样都可以代表第一代物种的原始模样.
  综上所述,从地球形成至今的漫长时间过程中,地球上的各个物种(指有雄雌、能自然繁殖的物种,其中包括同类不同品种的物种)从第一代出现开始,至目前的这一代止,各物种都已在这个整体自然环境里自然自造了千秋万代的物种后代(也可称他们是各物种自然自造出来的自然产品),但每一代物种的所有特征遗传都归功于前一代,也可以这样说都总归功于第一代.因此,我们可以根据物种千古不变的、很有程序且很精密的遗传规律这一客观事实作出如下定论:第一代物种可以说是二代后物种的自然遗传模具.
  根据上述事实,第一代物种不但是千秋万代物种的祖先,同时又是他们的原始性的自然遗传模具.
  由此可见,人类有人类的第一代(即不同人种都有各自的第一代祖先),猿类有猿类的第一代(即不同种类的猿都有各自的第一代祖先).其它各物种也与之同理(物种有前一代就自然有后一代,即有第一代就自然有第二代,有第二代就自然有第三代~~以此类推).
  根据上述事实可以定论:漫长的时间过程,其实就是各物种一代紧挨一代千古不变的、很有程序的、很精密的、且很有规律性的自然自造过程,在这一井然有序的自然自造过程中,“进化论”是毫无插足的余地的.因此,物种的遗传学是可推翻所谓的“进化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