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时哲学里面的诡辩论?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5/06 03:27:28
什么时哲学里面的诡辩论?

什么时哲学里面的诡辩论?
什么时哲学里面的诡辩论?

什么时哲学里面的诡辩论?
所谓诡辩就是有意地把真理说成是错误,把错误说成是真理地狡辩.用一句简单明了的话来说,就是有意地颠倒是非,混淆黑白.玩弄诡辩术的人,从表面上来看,似乎能言善辩,道理很多.他们在写文章或讲话的时候往往滔滔不绝,振振有词.他们每论证一个问题,也总是可以拿出许多“根据”和“理由”来.但是,这些根据和理由都是不能成立的.他们只不过是主观主义地玩弄一些概念,搞些虚假或片面论据,做些歪曲地论证,目的是为自己荒谬的理论和行为做辩护.
在西方哲学史上,黑格尔可以说是第一个对诡辩论做系统批判的哲学家.他曾经指出:“诡辩这个词通常意味着以任意的方式,凭借虚假的根据,或者将一个真的道理否定了,弄得动摇了;或者将一个虚假得道理弄得非常动听,好象真的一样.”黑格尔的着段话,揭露了诡辩论有意颠倒是非、混淆黑白的特点.
诡辩论本身是一种方法论.更确切地说,诡辩论是一种论证方法,它的根本特点是一种歪曲的论证.诡辩既不同于一般的武断,也不同于谣言.武断,是根本没有理由,人们一看就看得出它是强词夺理;谣言,它纯粹是无中生有,人们一听就能听出它是居心险恶.但诡辩在论证其道理时,总是要拿出一大堆得“根据”,所以,在表面上,它很能迷惑一部分人.
诡辩同一般的谬误有什么区别呢?最大的区别在于:谬误是无意的,而诡辩是有意的.在世界上谁会有意地要把真理说成谬误,而把谬误说成真理?这就是那些手上没有真理的人.我国有句古老的俗语,叫做“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手里没有真理的人,他们的周围也就没有群众,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就得施展种种诡辩手法,玩弄歪曲真理与掩盖真理得种种骗人的把戏,为某种言行强行辩解.
诡辩论的哲学根源是相对主义,相对主义是一种反辩证法的哲学学说.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相对之中包含着绝对,绝对存在于(寓于)相对之中.因此,相对与绝对是辨证统一的.如果离开绝对讲相对,夸大相对性,就会陷入相对主义.诡辩论者往往认为,认识对象的存在是相对的,没有质的稳定性,因此也是没有质的区别的.诡辩论者还片面地夸大主观认识能力地相对性,从而否认了认识地真实性和可能性“是亦彼也;彼亦是也;彼亦一是非,此亦一是非”,这就是他们地认识论.
诡辩论者为达到诡辩地目的,所采取地方法是多种多样的.如果说真理只有一个的话,那么歪曲真理的形式却可以有几十种、几百种,甚至几千种.列宁说:“哲学唯心主义的变种可能有一千种色调,并且随时可以创造出一千零一种色调来.”可以这样说,每一种错误命题的提出,都是用了某一种诡辩手法的.我们要真正制服诡辩论,必须从分析他们的诡辩手法入手.

什么是诡辩?所谓诡辩就是有意地把真理说成是错误,把错误说成是真理地狡辩。用一句简单明了的话来说,就是有意地颠倒是非,混淆黑白。
在西方哲学史上,黑格尔可以说是第一个对诡辩论做系统批判的哲学家。他曾经指出:“诡辩这个词通常意味着以任意的方式,凭借虚假的根据,或者将一个真的道理否定了,弄得动摇了;或者将一个虚假得道理弄得非常动听,好象真的一样。”黑格尔的着段话,揭露了诡辩论有意颠倒是非、混淆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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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诡辩?所谓诡辩就是有意地把真理说成是错误,把错误说成是真理地狡辩。用一句简单明了的话来说,就是有意地颠倒是非,混淆黑白。
在西方哲学史上,黑格尔可以说是第一个对诡辩论做系统批判的哲学家。他曾经指出:“诡辩这个词通常意味着以任意的方式,凭借虚假的根据,或者将一个真的道理否定了,弄得动摇了;或者将一个虚假得道理弄得非常动听,好象真的一样。”黑格尔的着段话,揭露了诡辩论有意颠倒是非、混淆黑白的特点。
此外,中国古代的惠施、公孙龙和古希腊的克拉底鲁都是诡辩论的著名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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诡辩论 一种利用似是而非的推理和论断否认客观真理的思维方式,是主观主义、形而上学、相对主义的表现之一。中国古代的惠施、公孙龙和古希腊的克拉底鲁都是诡辩论的著名代表。诡辩论的主要特点是:
(1)就其世界观和理论基础而言是主观唯心主义;就其方法论而言是片面性和相对主义。(2)常见的表现是夸大事物的某一侧面,或以事物的某一方面表面相似为依据,进行所谓论证,攻其一点,不及其余;强词夺理,断章取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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诡辩论 一种利用似是而非的推理和论断否认客观真理的思维方式,是主观主义、形而上学、相对主义的表现之一。中国古代的惠施、公孙龙和古希腊的克拉底鲁都是诡辩论的著名代表。诡辩论的主要特点是:
(1)就其世界观和理论基础而言是主观唯心主义;就其方法论而言是片面性和相对主义。(2)常见的表现是夸大事物的某一侧面,或以事物的某一方面表面相似为依据,进行所谓论证,攻其一点,不及其余;强词夺理,断章取义;偷换概念,转换命题,虚构论据;机械比附,不分是非,等等。(3)突出表现于对辩证法对立统一规律和普遍联系观点的歪曲上。辩证法认为一切事物都包含矛盾,都是共性和个性的统一;事物都是相互联系的。可是诡辩论却是把共性与个性、把事物的联系割裂开来,加以歪曲。如中国古代的“白马非马”论,这种诡辩就是只看到白马和马的差别,却否认了二者的联系;又如“合同异”说,提出“天与地卑”、“山与泽平”,这种诡辩就是夸大了一般的联系,却否认了二者的差别。诡辩论是反辩证法的。
公孙龙的“白马非马”是诡辩论还是辩证法?
讨论“白马非马”,大有好处,可以让人们学习正确的思维方式,学习辩证法,以揭穿诡辩论。战国时代的名家公孙龙提出“白马非马”,从其探讨事物的普遍性和特殊性这个角度讲,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但从“白马非马”本身所表达的观点来说,却是地地道道的诡辩论。
公孙龙说:“马者所以命形也;白者所以命色也。命色非命形也,故曰白马非马”。这就是诡辩论中的最常用手法——偷换概念。“马”,“命形”;“白”,“命色”;“命色非命形”,结论只能是“白非马”,怎么会是“白马非马”呢?公孙龙在论证时使用的概念“白”,到了结论里,就偷换成“白马”了。
公孙龙说:“求马,黄黑马皆可致,求白马,黄黑马不可致”。于是,又得出结论:“白马非马”。这里是没有搞懂什么是主概念,什么是从概念,也没有搞懂两者间的关系。
如一个处延较大的概念,包含着一个外延较小的概念,前者叫主概念,后者叫从概念。主概念包含着从概念。换一种说法,就是一切从概念都是主概念,但主概念不能是从概念,因外延溢出。
比方说,白马是马,黄马是马,黑马是马,这都是正确的,因为马包含着白马、黄马、黑马;然而不能说马是白马,因为马不一定是白马,还可以是黄马、黑马。
“求白马,黄黑马不可致”,不证明“白马非马”,只证明黄马、黑马非白马。如“白马非马”成立,那么,根据同样的道理,“黄马非马”、“黑马非马”就也成立。既然黄马黑马都不是马,“求马,黄黑马皆可致”就错。公孙龙承认“求马,黄黑马皆可致”,就是承认了黄马、黑马都是马,当然白马也是马,“白马非马”就错了。
明白了“白马非马”是诡辩,那么,从“白马非马”得出的一切推论都是诡辩,就是毫无疑义的了。
公元前几百年的时候,古希腊有个叫芝诺的哲学家提出了一个明显与事实不符但又驳斥不倒的谬论。他说,如果让乌龟先爬一段,善跑的阿基里斯就追不上乌龟。
芝诺的解释很奇特,他认为,当阿基里斯到达乌龟的出发点时,乌龟向前移动了一段,阿基里斯再到乌龟的新出发点时,乌龟又向前移动了一段,这样会无止境地延续下去,所以,阿基里斯追不上乌龟。
怎样驳斥这个公然蔑视事实的论题呢?问题的关键在于物质的距离是否“无限可分”,如果距离不是无限可分,芝诺的论题自然就不成立了。于是,古希腊的留基伯首先提出了物理学上的“不可分”的概念,这就是原子论的起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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