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三上化学复习提纲 要粤教科学版的 .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5/02 06:5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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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单元 走进化学世界
绪言 化学使世界变得更加绚丽多彩
化学是研究物质的 组成、结构、性质以及变化规律 的科学.学习化学的一个重要途径是 实验为 , 实验为 是科学探究的重要手段.
1.原子论和分子学说. 物质是由 和 构成的;分子的 和 的重新组合是化学变化的基础,即在化学变化中 会破裂,而 原子 不会破裂,但可重新组合成新分子,即原子是参加化学变化的最小粒子.
2.组成物质的基本成分—元素.门捷列夫发现了 和 ,使化学学习和研究变得有规律可循.
3.绿色化学的主要特点.
(1)充分利用资源和能源,采用无毒、无害的原料.
(2) 在无毒、无害的条件下进行化学反应,以减少废物向环境排放.
(3) 提高原子的利用率,力图使所有作为原料的原子都被产品所接纳,实现“零排放”.
(4) 生产出有利于环境保护、社区安全和人体健康的环境良好产品.
4.了解几种高科技的化学产品 , 如具有超塑延展性的 ; 隔水透气的高分子薄膜;小猫安详地坐在高温火焰加热的平板上,也是高分子化学材料,其特点是具有绝热的性质;超强拉力的尼龙绳等.
课题1 物质的变化和性质
2.重点、难点、热点:
(1)理解物理变化,化学变化,物理性质,化学性质
3.物质的变化——物理变化和化学变化.
物理变化
化学变化
概念
没有生成其他物质的变化
生成其他物质的变化
伴随现象
物质的形状、状态等发生变化
常伴随有放热、发光、变色,放出气体、生成沉淀等
本质区别
变化时是否有其他物质生成
实例
石蜡熔化、水结成冰、汽油挥发
煤燃烧、铁生锈、食物腐败
相互关系
在化学变化过程中同时发生物理变化,而且物理变化是化学变化的基础,化学变化则是物理变化的深入.但是物理变化过程中却不一定发生化学变化
4.物质的性质——物理性质和化学性质.
物理性质
化学性质
概念
物质不需要发生化学变化就能表现出来的性质
物质在化学变化中表现出来的性质
实质
物质的微粒组成结构不变所呈现出的性质.
物质的微粒组成结构改变时所呈现出的性质.
实例
颜色、状态、气味、熔点、沸点、硬度、密度、溶解性、挥发性、吸附性、导电性、导热性、延展性等
可燃性、氧化性、稳定性、助燃性、还原性、酸性、碱性等
确定
由感官直接感知或由仪器测定
通过化学变化方可知
区别
是否需要通过化学反应表现出来
5.区别物理变化和化学变化
物理变化
化学变化
特征
没有新的物质生成
有新的物质生成
伴随现象
物质的形状或状态发生了变化
一般伴随有放热、发光、颜色变化、产生气体、生成沉淀等现象
注意事项
同种物质的三态变化,一定是物理变化,例如冰雪的融化
有上述现象的变化不一定就是化学变化,例如电灯发光、放热是物理变化,氧气由气态变成液态时颜色要由无色变成淡蓝色,是物理变化,水在刚开始加热时,就有气泡逸出,以及泥土放到水里形成沉淀都是物理变化.判断化学变化的重要依据就是有新物质生成
课题2 化学是一门以实验为基础的科学
(以下涉及物质时,都写化学式)
一、对蜡烛及其燃烧的探究
​​​结论:⑴蜡烛通常为黄白色的固体,密度比水 , 溶于水
⑵①蜡烛发出黄白色的火焰,放热、发光,蜡烛逐渐变短,受热时熔化,冷却后又凝固.
②木条处于外焰的部分最先变黑,外焰温度最 .
③烧杯内壁有水雾出现,说明蜡烛生成了 ,其中含有 元素;蜡烛燃烧后还生成 ,该气体能使 变 ,说明蜡烛中含有 元素.
④白瓷板上有黑色粉末出现,更说明蜡烛中含有 元素.
蜡烛燃烧的化学方程式是:
⑶有一股白烟,能重新燃烧.说明蜡烛燃烧是蜡烛气化后的蜡烛蒸气被点燃.
小结:蜡烛燃烧实验(描述现象时不可出现产物名称)
(1)火焰:焰心、内焰(最明亮)、外焰(温度最高)
(2)比较各火焰层温度:用一火柴梗平放入火焰中.现象:两端先碳化;结论:外焰温度最高.
(3)检验产物 H2O:用干冷烧杯罩火焰上方,烧杯内有水雾
CO2:取下烧杯,倒入澄清石灰水,振荡,变浑浊
(4)熄灭后:有白烟(为石蜡蒸气),点燃白烟,蜡烛复燃
二、对人吸入的空气与呼出的气体有什么不同的探究
2、吸入空气与呼出气体的比较
小结:与吸入空气相比,呼出气体中O2的量减少,CO2和H2O的量增多 (吸入空气与呼出气体成分是相同的)
​​​结论:1.呼出的气体使石灰水出现的浑浊多,证明呼出的气体比空气中 的含量高.
2.呼出的气体使燃着的木条熄灭,燃着的木条在空气中能够燃烧,证明空气中氧气的含量比呼出的气体中 的含量高.
3.对着呼气的玻璃片上的水雾比放在空气中的玻璃片上的水雾多,证明呼出气体中水的含量比空气中 的含量高.
课题3 走进化学实验室
一、常用仪器及使用方法
(一)用于加热的仪器--试管、烧杯、烧瓶、蒸发皿、锥形瓶
可以直接加热的仪器是--试管、蒸发皿、燃烧匙
只能间接加热的仪器是--烧杯、烧瓶、锥形瓶(垫石棉网—受热均匀)
可用于固体加热的仪器是--试管、蒸发皿
可用于液体加热的仪器是--试管、烧杯、蒸发皿、烧瓶、锥形瓶
不可加热的仪器——量筒、漏斗、集气瓶
(二)测容器--量筒
量取液体体积时,量筒必须放平稳.视线与刻度线及量筒内液体凹液面的最低点保持水平.
量筒不能用来加热,不能用作反应容器.量程为10毫升的量筒,一般只能读到0.1毫升.
(三)称量器--托盘天平 (用于粗略的称量,一般能精确到0.1克.)
注意点:(1)先调整零点 (2)称量物和砝码的位置为“左物右码”. (3)称量物不能直接放在托盘上.
一般药品称量时,在两边托盘中各放一张大小、质量相同的纸,在纸上称量.潮湿的或具有腐蚀性的药品(如氢氧化钠),放在加盖的玻璃器皿(如小烧杯、表面皿)中称量.
(4)砝码用镊子夹取.添加砝码时,先加质量大的砝码,后加质量小的砝码(先大后小)
(5)称量结束后,应使游码归零.砝码放回砝码盒.
(四)加热器皿--酒精灯
(1)酒精灯的使用要注意“三不”:①不可向燃着的酒精灯内添加酒精;②用火柴从侧面点燃酒精灯,不可用燃着的酒精灯直接点燃另一盏酒精灯;③熄灭酒精灯应用灯帽盖熄,不可吹熄.
(2)酒精灯内的酒精量不可超过酒精灯容积的2/3也不应少于1/4.
(3)酒精灯的火焰分为三层,外焰、内焰、焰心.用酒精灯的外焰加热物体.
(4)如果酒精灯在燃烧时不慎翻倒,酒精在实验台上燃烧时,应及时用沙子盖灭或用湿抹布扑灭火焰,不能用水冲.
(五)夹持器--铁夹、试管夹
铁夹夹持试管的位置应在试管口近1/3处. 试管夹的长柄,不要把拇指按在短柄上.
试管夹夹持试管时,应将试管夹从试管底部往上套;夹持部位在距试管口近1/3处;用手拿住
(六)分离物质及加液的仪器--漏斗、长颈漏斗
过滤时,应使漏斗下端管口与承接烧杯内壁紧靠,以免滤液飞溅.
长颈漏斗的下端管口要插入液面以下,以防止生成的气体从长颈漏斗口逸出.
一、药品的取用
1、药品的存放:
一般固体药品放在广口瓶中,液体药品放在细口瓶中(少量的液体药品可放在滴瓶中).
2、药品取用的总原则
①取用量:按实验所需取用药品.如没有说明用量,应取最少量,固体以盖满试管底部为宜,液体以1~2mL为宜.
多取的试剂不可放回原瓶,也不可乱丢,更不能带出实验室,应放在指定的容器内.
②“三不”:任何药品不能用手拿、舌尝、或直接用鼻闻试剂,扇闻(如需嗅闻气体的气味,应用手在瓶口轻轻扇动,仅使极少量的气体进入鼻孔)
3、固体药品的取用
①粉末状及小粒状药品:用药匙或纸槽 (一横二送三直立)
步骤:先把试管横放,用药匙(或纸槽)把药品小心送至试管底部,然后使试管直立起来,让药品全部落入底部,以免药品沾在管口或试管上.
注意:使用后的药匙或镊子应立即用干净的纸擦干净.
②块状及条状药品:用镊子夹取(一横二放三慢竖)
先把容器横放,用镊子夹取块状药品或金属颗粒放在容器口,再把容器慢慢地竖立起来,使块状药品或金属颗粒缓缓地沿容器壁滑到容器底部,以免打破容器.
4、液体药品的取用
①取用大量液体时可直接从试剂瓶中倾倒.: 取下瓶盖,倒放在桌上,(以免药品被污染).标签应向着手心,(以免残留液流下而腐蚀标签).拿起试剂瓶,将瓶口紧靠试管口边缘,缓缓地注入试剂,倾注完毕,盖上瓶盖,标签向外,放回原处.
②取用少量液体时可用胶头滴管.要领:悬、垂.
滴管的使用:a、先赶出滴管中的空气,后吸取试剂
b、滴入试剂时,滴管要保持垂直悬于容器口上方滴加
c、使用过程中,始终保持橡胶乳头在上,以免被试剂腐蚀
d、滴管用毕,立即用水洗涤干净(滴瓶上的滴管除外)
e、胶头滴管使用时千万不能伸入容器中或与器壁接触,否则会造成试剂污染
③取用定量液体时可用量筒和胶头滴管,视线与凹液面的最低处保持水平.
注意事项:使用量筒时,要做倒 :① 接近刻度时改用胶头滴管
② 读数时,视线应与刻度线及凹液面的最低处保持水平
二、物质的加热
1、酒精灯的使用
(1)酒精灯的使用要注意“三不”:①不可向燃着的酒精灯内添加酒精;②用火柴从侧面点燃酒精灯,不可用燃着的酒精灯直接点燃另一盏酒精灯;③熄灭酒精灯应用灯帽盖熄,不可吹熄.
(2)酒精灯内的酒精量不可超过酒精灯容积的2/3也不应少于1/4.
(3)酒精灯的火焰分为三层,外焰、内焰、焰心.用酒精灯的外焰加热物体.
(4)如果酒精灯在燃烧时不慎翻倒,酒精在实验台上燃烧时,应及时用沙子盖灭或用湿抹布扑灭火焰,不能用水冲.
2、注意事项
(1)加热固体时,试管口应略下倾斜,试管受热时先均匀受热,再集中加热,即进行预热.
(2)加热液体时,液体体积不超过试管容积的1/3,加热时使试管与桌面约成450角,受热时,先使试管均匀受热,然后给试管里的液体的中下部加热,并且不时地上下移动试管,为了避免伤人,加热时切不可将试管口对着自己或他人.
三、仪器的洗涤:
1废渣、废液倒入废物缸中,有用的物质倒入指定的容器中
2清洗干净的标准是:仪器内壁上的水既不聚成水滴,也不成股流下.
四、常用仪器及使用方法
(一)用于加热的仪器--试管、烧杯、烧瓶、蒸发皿、锥形瓶
1、试管
(1)、用途: a、在常温或加热时,用作少量试剂的反应容器.
b、溶解少量固体. c、收集少量气体的容器
d、用于装置成小型气体的发生器.
(2)、注意事项:
a、加热时外壁必须干燥,不能骤热骤冷,一般要先均匀受热, 然后才能集中受热,
防止试管受热不均而破裂.
b、加热时,试管要先用铁夹夹持固定在铁架台上(短时间加热也可用试管夹夹持).
试管夹应夹在的中上部(或铁夹应夹在离试管口的1/3处).
c、加热固体时,试管口要略向下倾斜,且未冷前试管不能直立,避免管口冷凝水倒流
使试管炸裂.
d、加热液体时,盛液量一般不超过试管容积的1/3(防止液体受热溢出),使试管与桌面
约成45°的角度(增大受热面积,防止暴沸),管口不能对着自己或别人(防止液体喷出伤人).反应时试管内的液体不超过试管容积的1/2.
2、烧杯 用途:① 溶解固体物质、配制溶液,以及溶液的稀释、浓缩
② 也可用做较大量的物质间的反应
注意事项:受热时外壁要干燥,并放在石棉网上使其受热均匀(防止受热不均使烧杯炸裂),
加液量一般不超过容积的1/3(防止加热沸腾使液体外溢).
3、烧瓶:有圆底烧瓶,平底烧瓶 用途① 常用做较大量的液体间的反应
② 也可用做装置气体发生器
4、锥形瓶 用途:①加热液体,②也可用于装置气体发生器和洗瓶器
③也可用于滴定中的受滴容器.
注意:使用烧瓶或锥形瓶时容积不得超过其容积的1/2,蒸发溶液时溶液的量不应超过蒸发皿容积的2/3
5、蒸发皿 通常用于溶液的浓缩或蒸干.
注意事项:① 盛液量不能超过2/3,防止加热时液体沸腾外溅
② 均匀加热,不可骤冷(防止破裂)
③ 热的蒸发皿要用坩埚钳夹取.
注意:可以直接加热的仪器是--试管、蒸发皿、燃烧匙
只能间接加热的仪器是--烧杯、烧瓶、锥形瓶(垫石棉网—受热均匀)
不可加热的仪器——量筒、漏斗、集气瓶
(二)测容器--量筒
量取液体体积时,量筒必须放平稳.视线与刻度线及量筒内液体凹液面的最低点保持水平.
量筒不能用来加热,不能用作反应容器.量程为10毫升的量筒,一般只能读到0.1毫升.
(三)称量器--托盘天平 (用于粗略的称量,一般能精确到0.1克.)
注意点:(1)先调整零点 (2)称量物和砝码的位置为“左物右码”.
(3)称量物不能直接放在托盘上.
一般药品称量时,在两边托盘中各放一张大小、质量相同的纸,在纸上称量.潮湿的或具有腐蚀性的药品(如氢氧化钠),放在加盖的玻璃器皿(如小烧杯、表面皿)中称量.
(4)砝码用镊子夹取.添加砝码时,先加质量大的砝码,后加质量小的砝码(先大后小)
(5)称量结束后,应使游码归零.砝码放回砝码盒.
(四)夹持器--试管夹、铁架台
试管夹夹持试管时,应将试管夹从试管底部往上套;夹持部位在距试管口近1/3处;用手拿住
铁架台 用于固定和支持各种仪器,一般常用于过滤、加热等实验操作.

RT,只要第一二章大家都来学化学和认识空气,保护空气这两章的提纲。谢谢...第一章:1.物理变化和化学变化2.物理性质和化学性质3.药品取用应注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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