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擦力的受力物体,和施力物体怎么区分.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5/03 03:46:34
摩擦力的受力物体,和施力物体怎么区分.

摩擦力的受力物体,和施力物体怎么区分.
摩擦力的受力物体,和施力物体怎么区分.

摩擦力的受力物体,和施力物体怎么区分.

摩擦力的辨别----------力的传递作用和产生阻碍作用是摩擦作用的两个基本功能.

  在两物体接触面间的摩擦作用是互为相反的两个作用力.但这两个作用(力)是有区别的,一个是主动的,动力、一个是被动的,阻力;一个是作用力,一个是反作用力;一个不是因正向压力而产生(是因正向压力而传递)、一个是因正向压力而产生.因此,按现阶段对摩擦力的定义,前者不能称作摩擦力.

      如图所示:以物体B为研究对象,在动力P的作用下,物体A在重力G的作用下将产生摩擦力Kp;同样,以物体A为研究对象时,惯性力F是引起相对运动的外力(没有惯性力不会引起相对运动).这时,与之平衡的是由反作用力N引起的摩擦力Kf.若以物体A和物体B为一体来分析,Kp和Kf是一对互为反向的内力.

       由上可知,Kp和Kf具有双重含义,它们既是摩擦力,又分别是惯性力F和动力P在界面的反应.但是,在进行摩擦受力分析中,摩擦力只有一个,Kp和Kf不能同时出现在其中某一研究对象中.只能是F、Kf或P、Kp组合.F、P不具备摩擦力性质,不能称其为摩擦力.

      不能将摩擦力看作是动力:有人说,放在卡车上的木箱随卡车一起加速运动时,摩擦力是木箱作加速运动的动力.从图中我们可以看出:以物体B为研究对象时,Kp不可能是动力;同样,以物体A为研究对象时,Kf也不能称作是动力.而且,Kf不一定等于P(Kp不一定等于F),它们是截然不同的两种作用力,不能混为一谈.

       对滚动力系来讲,静摩擦力即不是阻力,也不是动力.它是稳定瞬心的辅力.有些人用静摩擦力的方向来判别是滚动阻力还是动力的提法更是错误的.静摩擦力的方向与滚动体是受转动作用还是平动作用有关,因此它不是阻力和动力的判别条件.提请注意.   

    详见我的网页中有关文章.

摩擦力发生在相互接触的物体之间,受力物体同时也是施力物体,哪个做为研究对象哪个就是受力物体,另一个就是施力物体了。

摩擦力是相对的:
对于选定的对象,只有在其受到的支持力不为0时才受到摩擦力,施力物体是提供支持力的,且方向与相对运动的方向或者趋势(静摩擦力)相反,注意:是相对!比如:两个木块摞起来向前一起匀速直线运动,下面开始加速,这时,尽管上面的还是继续向前运动,但是相对下面的是向后的,所以受向前的摩擦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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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擦力是相对的:
对于选定的对象,只有在其受到的支持力不为0时才受到摩擦力,施力物体是提供支持力的,且方向与相对运动的方向或者趋势(静摩擦力)相反,注意:是相对!比如:两个木块摞起来向前一起匀速直线运动,下面开始加速,这时,尽管上面的还是继续向前运动,但是相对下面的是向后的,所以受向前的摩擦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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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擦力的受力物体不是物体本身么?施力物体不是和物体接触的东西么?
不知道你想问什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