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作品创作如何体现明清文字狱的严苛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5/03 05:29:02
文学作品创作如何体现明清文字狱的严苛

文学作品创作如何体现明清文字狱的严苛
文学作品创作如何体现明清文字狱的严苛

文学作品创作如何体现明清文字狱的严苛
明初的洪武年间和清朝的康熙雍正乾隆三朝.
朱元璋因为曾经做过和尚,也做过盗贼,于是“僧、盗、光、秃”等字甚至它们的同音同意字统统成了忌讳.北平府学训导林伯瑾所写的《贺冬节表》,内有“垂子孙而作则”一句,本来是奉承的话,可“则”硬是被附会成“贼”,于是被杀.杭州府学教授徐一夔作贺表,内有“光天之下,天生圣人,为世作则”,其中“光”“圣(僧)”“则(贼)”翻了忌讳,于是也被杀.这一类的例子举不胜举,归根到底是朱元璋糟糕的出身让他在心底里充满了自卑,于是对与自己的“伤疤”特别的敏感.
朱棣篡位后命令《太祖实录》总裁方孝儒起草即位诏书,但是被方拒绝了,朱棣恼羞成怒,诛方孝孺十族,共有873人遇难,这个史无前例的“株连十族”作为典型完全体现了统治者对于敢于反抗自己意愿的人的残暴特性.
到了清朝时期,由于统治者是满人,是“胡人”,他们对于文字更为敏感.只要任何形式的文字中能有够得上影射、暗示、以至牵强附会的字句,都会给作者带来杀身灭族之罪.
康熙朝较为出名的文字狱有明史案,《南山集》案,朱方旦案,孙奇逢案,沈天甫案等.
由于《鹿鼎记》的描写,明史案十分有名.《明史辑略》补入明天启、崇祯两朝事,并有指斥清人的言语,称努尔哈赤为建州都督,用南明年号而不用清朝年号,于是参与刻字、印刷、校对、装订者、售书、购书、藏书、以及阅读此书的无一幸免,伏法牵连遭祸者达三千余人.
翰林院编修戴世民著的《南山集》中提到南明弘光帝及其年号,又揭露了康熙帝杀掉明太子的真相,康熙五十二年以大逆罪被处死,受牵连的子孙亲朋师友达三百余人.
朱方旦抨击理学之精理不精数、老庄言道不言动、思维在心不在脑等,被时下推为“圣
人”.可是康熙却指责他悖逆圣道,将其处死.
康熙时有两句诗“南国佳丽多塞北,中原名士半辽阳”,可见因为文字狱而被发配到边塞去的文人数不胜数.
雍正时,发生了汪景祺案,钱名世案,查嗣庭案,邹汝鲁案,吕留良案,谢济世案,陆生楠案,屈大钧案,徐骏案等,其中汪景祺、查嗣庭、吕留良、陆生楠、徐骏等被处决或戮尸.
查嗣庭担任江西乡试主考官时,出题“维民所止”,这本来是《诗经》上的,可硬是被告密说“维止”二字是“雍正”去了头,雍正于是钦定了“大逆不道”的罪名,株连的范围也极为广泛.
徐骏在写公文时,将“陛”误写为“狴”,被审查,又发现他“清风不识字,何须乱翻书”的诗句,被认定“清”是满清,“不识字”、“乱翻书”是指影射满人没文化,于是他也被灭了族.
钱名世由于给年羹尧赠诗,年羹尧出事以后雍正命钱名世在家中悬挂“名教罪人”匾额,并让数百举人、进士撰写诗文,对他加以批判.这大概开创了群众性批判运动的先河.
到乾隆时,文字狱则达到顶峰,共发生130余案.
胡中藻“一把心肠论浊清”,处斩弃市.沈得潜“夺朱非正色,异种也称王”,剖棺戮尸.李一“天糊涂,地糊涂,帝王师相,无非糊涂”,凌迟处死.徐述夔“明朝期振翮,一举去清都”,生者处死,死者戮尸.祝庭诤自编《续三字经》,判开棺戮尸,十六岁以上子孙辈斩立决.王锡侯编一本字典《字贯》,没有避康熙、雍正的庙讳及乾隆帝的名讳……
以上一幢幢的史实触目惊心,读来毛骨悚然,康熙、雍正、乾隆,都是带来了“康乾盛世”的一代明君,竟然也如此的嗜血成性.反而看那些“昏君”或者至少那些普通的帝王统治时却并没有如此严酷的文字狱,正是这些“明君”,他们励精图治,希望有所作为,而所谓的“作为”就是要维护其封建统治,以图得所谓的稳定与长治久安,并由“维护”上升为肃清一切与自己意愿相违背的思想,而压制思想的极端表现就是制造大量的文字狱.那些案件事发之后几乎没有人敢为当事人求情,或者申冤,因为这样不但救不了他们,反而让自己也无端获罪.这些“明君”们正是希望以此来获得这样的一种威严,一种绝对的权威.
在文字狱案件中,有相当一部分并非是抨击朝政、提出异议,而纯粹是捕风捉影,无中生有,譬如触及朱元璋的避讳字,以及诗文中的“清风”“明朝”,还有提及皇帝名讳等等,这些牵强附会也被认为是大逆不道,似乎很可笑,可这种毫无意义的愚昧的残暴正是统治者权势膨胀到极致的产物.
文字狱的迫害使得中国深受其害.大概只有在春秋战国百家争鸣的时代,才是中国文化最为光辉灿烂的时代,而在秦以后,由于统治者对于所有“异议”的压制,中国在思想、文化、科学上,再也没有过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