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变法中的建立县制与秦始皇建立郡县制有何区别?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5/05 03:48:26
商鞅变法中的建立县制与秦始皇建立郡县制有何区别?

商鞅变法中的建立县制与秦始皇建立郡县制有何区别?
商鞅变法中的建立县制与秦始皇建立郡县制有何区别?

商鞅变法中的建立县制与秦始皇建立郡县制有何区别?
后者对前者首先进行了完善,主要表现有以下几点~1.商鞅在政治方面的重大改革是“集小都乡邑聚为县”,以县为地方 行政单位,废除分封制,“凡三十一县” (也有史书认为是41县或36个县).县设县令以主县政,设县丞以辅佐县令,设县尉以掌管军事.县下辖若干都、乡、邑、聚.商鞅通过县的设置,把领主对领邑内的政治特权收归中央.该措施有力地配合了“废井田、开阡陌”政策,用政治手段保证了土地私有.巩固了中央集权的封建统治,削弱了豪门贵族在地方的权力.
后来,秦在新占地区设郡,郡的范围较大,又有边防军管性质,因之郡的长官称郡守.后来郡内形势稳定,转向以民政管理为主,于是郡下设若干县,形成秦的郡县制. 春秋时期,一些诸侯国在新兼并的地区设县,后来又在边地设郡.商鞅变法时,废分封,行县制.秦统一后,经过朝廷上的两次辩论,秦始皇决定在全国范围废除分封制,实行郡县制 .
郡,是中央政府以下最高一级地方行政机构.秦始皇统一六国后,国土空前广袤,分天下为三十六郡.后来,随着边境的开发和郡治调整,增至四十余郡.郡守是郡的最高行政长官,对上承受中央命令,对下督责所属各县.
县,是郡的下级行政机构.县的长官称县令或县长,由朝廷任命,主要任务是治理民众,管理政财、司法、狱讼和兵役.郡守通过每年的考核和平时的检查,对县令、县长的工作进行考察.
秦朝这套从中央到地方的统治机构,管制有明确的职责分工,既相互配合,又彼此牵制,统治机构的最高统治权掌握在皇帝以人手中,最终确保了地主阶级对广大劳动人民的专制统治.这套金字塔般统治机构的建立,标志着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确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