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发展的形成与成就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5/02 21:15:53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发展的形成与成就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发展的形成与成就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发展的形成与成就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发展的形成与成就
你看看这个能“借鉴”一下不?

1978年,中国共产党召开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把党和国家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开始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伟大实践,开启了改革开放的历史新时期。从那时以来,中国共产党人和中国人民以一往无前的进取精神和波澜壮阔的创新实践,谱写了中华民族自强不息、顽强奋进新的壮丽史诗,中国人民的面貌、社会主义中国的面貌、中国共产党的面貌发生了历史性的巨大变化。
改革开放是中国共产党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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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8年,中国共产党召开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把党和国家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开始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伟大实践,开启了改革开放的历史新时期。从那时以来,中国共产党人和中国人民以一往无前的进取精神和波澜壮阔的创新实践,谱写了中华民族自强不息、顽强奋进新的壮丽史诗,中国人民的面貌、社会主义中国的面貌、中国共产党的面貌发生了历史性的巨大变化。
改革开放是中国共产党在新的时代条件下带领中国人民进行的一场新的伟大革命,目的就是要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实现国家现代化,让中国人民富裕起来,振兴伟大的中华民族;就是要推动我国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赋予社会主义新的生机活力,建设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就是要在引领当代中国发展进步中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确保党始终走在时代前列。
改革开放近30年来,中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社会主义生产力迅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极大提高,国家综合国力显著增强。胡锦涛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指出:“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取得一切成绩和进步的根本原因,归结起来就是: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最根本的就是要坚持这条道路和这个理论体系。”[1]这就为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指明了正确的方向。
那么,什么是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呢?胡锦涛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给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下了一个科学的定义:“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立足基本国情,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巩固和完善社会主义制度,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2]这就是说,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从中国的具体实际和基本国情出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巩固和完善社会主义制度,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完全符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是能够引领中国发展进步的惟一正确的道路。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基本原则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之所以完全正确、之所以能够引领中国发展进步,关键在于我们既坚持了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又根据我国实际和时代特征赋予其鲜明的中国特色。在当代中国,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就是真正坚持社会主义。邓小平反复强调,一个公有制占主体,一个共同富裕,这是我们必须坚持的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社会主义有两个非常重要的方面,一是以公有制为主体,二是不搞两极分化。我们发展生产力,创造的财富归人民所有,不允许出现两极分化。因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原则很多,但是,最基本的原则有两条:社会主义生产资料公有制和共同富裕。
1.社会主义生产资料公有制
社会主义生产资料公有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一个基本原则,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区别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本质特征,是劳动人民当家作主的经济基础,是社会化大生产发展的客观要求。因此,必须坚持公有制作为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使之牢牢占据主体地位。没有作为主体地位的公有制经济,就不能确保中国社会的社会主义性质,就不能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就不能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制度。
由于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反映着国家制度的本质特征,制约着社会经济制度的其他方面,并进而决定着国家政权的阶级本质,因而是国家经济制度的基础,因此,不同性质的国家,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也不同。资本主义国家实行以私有制为主体的所有制结构,而社会主义国家则实行以公有制为主体的所有制结构。我国现行宪法第6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决定了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本质特征,是保障工人阶级实现对国家的领导和加强工农联盟的基础。
全民所有制经济即国有经济,是指由代表人民利益的国家占有生产资料的一种所有制形式。我国的全民所有制经济是通过没收官僚资本、改造民族资本以及国家投资兴建各种企业等途径建立起来的。同时,由于土地等自然资源是国有经济赖以发展的物质基础,所以我国现行宪法第9条规定:“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原则上属于集体所有,但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属于国家所有。在我国,国有企业和国有自然资源是国家财产的主要部分,国家机关、事业单位、部队等全民单位的财产也是国有财产的重要组成部分。
由于国有经济在我国国民经济中占据优势地位,因而不仅控制着国家的经济命脉,决定着国民经济的社会主义性质,关系到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速度和水平,而且对其他经济形式也都起着指导、帮助和制约的重要作用。因此,现行宪法修正案第5条规定:“国有经济,即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是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力量。国家保障国有经济的巩固和发展。”
集体所有制经济是指生产资料归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劳动者共同所有的一种所有制形式。它的特点在于,生产资料是集体经济组织的公共财产,劳动者之间存在着互助合作关系,但劳动者同生产资料的结合仅限于集体经济组织范围之内。我国的集体所有制经济最初是在土地改革基础之上,通过对个体农业和个体手工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而建立起来的。当前城镇的集体所有制经济主要表现为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我国现行宪法第8条规定:“城镇中的手工业、工业、建筑业、运输业、商业、服务业等行业的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农村集体所有制经济是现阶段我国农村的主要经济形式。现行宪法修正案第15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农村中 的生产、供销、信用、消费等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是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参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经营自留地、自留山、家庭副业和饲养自留畜。”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山岭、草原、荒山和滩涂,属于集体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集体所有制经济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力量。它不仅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大量资金、原料和产品,而且吸纳大量的城乡剩余劳动力,因而它对国家经济的发展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因此,现行宪法规定:“国家保护城乡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鼓励、指导和帮助集体经济的发展。”
此外,公有制经济的范围不仅包括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还包括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成分和集体成分。如实地将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成分和集体成分纳入公有制经济的范围之内,有助于正确判断作为主体的公有制经济的比重,有助于更大胆地探索公有制的实现形式,更好地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和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
2.共同富裕
邓小平从中国的基本国情出发,把实现共同富裕作为社会主义的根本目标,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同当代中国实际的结合。他认为,贫穷不是社会主义,发展太慢也不是社会主义,平均主义不是社会主义,两极分化也不是社会主义,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他说:“所以,搞社会主义,一定要使生产力发达,贫穷不是社会主义。我们坚持社会主义,要建设对资本主义具有优越性的社会主义,首先必须摆脱贫穷。现在虽说我们也在搞社会主义,但事实上不够格。只有到了下世纪中叶,达到了中等发达国家的水平,才能说真的搞了社会主义,才能理直气壮地说社会主义优于资本主义。现在我们正在向这个路上走。”[3]
1986年9月,邓小平在回答美国记者关于致富光荣的口号“同共产主义有什么关系”时说:“按照马克思主义观点,共产主义社会是物质极大丰富的社会。因为物质极大丰富,才能实现各尽所能、按需分配的共产主义原则。社会主义是共产主义第一阶段,当然这是一个很长很长的历史阶段。社会主义时期的主要任务是发展生产力,使社会物质财富不断增长,人民生活一天天好起来,为进入共产主义创造物质条件。不能有穷的共产主义,同样也不能有穷的社会主义。致富不是罪过。但我们讲的致富不是你们讲的致富。社会主义财富属于人民,社会主义的致富是全民共同致富。社会主义原则,第一是发展生产,第二是共同致富。我们允许一部分人先好起来,一部分地区先好起来,目的是更快地实现共同富裕。正因为如此,所以我们的政策是不使社会导致两极分化,就是说,不会导致富的越富,贫的越贫。坦率地说,我们不会容许产生新的资产阶级。”[4]1990年12月,又一次强调共同富裕的问题,明确指出:“共同致富,我们从改革一开始就讲,将来总有一天要成为中心课题。社会主义不是少数人富起来、大多数人穷,不是那个样子。社会主义最大的优越性就是共同富裕,这是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的一个东西。如果搞两极分化,情况就不同了,民族矛盾、区域间矛盾、阶级矛盾都会发展,相应地中央和地方的矛盾也会发展,就可能出乱子。”[5]
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发展生产,增加人民收入,最终目标是为了实现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在全面总结我国社会主义实践的历史经验和改革开放新鲜经验的基础上,邓小平在1992年视察南方的谈话中明确指出:“走社会主义道路,就是要逐步实现共同富裕。共同富裕的构想是这样提出的:一部分地区有条件先发展起来,一部分地区发展慢点,先发展起来的地区带动后发展的地区,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如果富的愈来愈富,穷的愈来愈穷,两极分化就会产生,而社会主义制度就应该而且能够避免两极分化。解决的办法之一,就是先富起来的地区多交点利税,支持贫困地区的发展。当然,太早这样办也不行,现在不能削弱发达地区的活力,也不能鼓励吃‘大锅饭’。什么时候突出地提出和解决这个问题,在什么基础上提出和解决这个问题,要研究。可以设想,在本世纪末达到小康水平的时候,就要突出地提出和解决这个问题。到那个时候,发达地区要继续发展,并通过多交利税和技术转让等方式大力支持不发达地区。不发达地区又大都是拥有丰富资源的地区,发展潜力是很大的。总之,就全国范围来说,我们一定能够顺利解决沿海同内地贫富差距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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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胡锦涛:《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汇编》,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10~11页。
[2]胡锦涛:《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汇编》,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11页。
[3] 《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225页。
[4] 《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171~172页。
[5] 《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364页。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毛泽东思想的新发展:
1、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以邓小平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总结建国以来正反两方面的经验,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实现全党工作中心向经济建设的转移,实行改革开放,开辟了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新时期,逐步形成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路线、方针、政策,阐明了在中国建设社会主义、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的基本问题,创立了邓小平理论。邓小平理论是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本原理同当代中国实践和时代特征相结合的产物,是毛泽东思想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继承和发展,是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发展的新阶段,是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是中国共产党集体智慧的结晶,引导着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不断前进。
2、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以江泽民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中,加深了对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和建设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的认识,积累了治党治国新的宝贵经验,形成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对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继承和发展,反映了当代世界和中国的发展变化对党和国家工作的新要求,是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推进我国社会主义自我完善和发展的强大理论武器,是中国共产党集体智慧的结晶,是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始终做到"三个代表",是我们党的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力量之源。
3、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求真务实、锐意进取,在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的同时,不断推进党的理论创新,提出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建设创新型国家、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走和平发展道路等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形成了与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一脉相承的科学理论。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取得的十项伟大成就:
(1)国民经济保持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现代化建设事业稳步推进,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力显著提高,人民生活总体上达到小康水平;(2)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并不断完善,各项改革事业取得重大进展;(3)全方位对外开放取得新突破,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对外开放格局;(4)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取得重要进展;(5)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成效显著;(6)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得到全面贯彻;(7)祖国统一大业取得重大进展;(8)国防和军队建设迈出新步伐;(9)积极开展全方位外交:(10)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
这些成就说明一点,那就是中国历史和人民选择了马克思主义为指导,选择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选择了社会主义道路,是正确的选择。坚持这三个选择,中国就一定能够实现现代化的历史任务,就一定能够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就一定能够为人类和平进步事业做出重要贡献。
在叙述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历史时,我们是分阶段来进行的。因为,历史的发展本来就是分时期、分阶段的。每个时期、每个阶段都有其客观的特征和特点,都有历史赋予它的主要任务和特定的问题。但是,我们在展示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取得的伟大成就时,是完整地来论述的,而没有分阶段。因为,历史是不能割裂的,历史的发展总有其内在的延续性和传承性。以上列举的十项成就中的每一项成就,都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旗帜下,都是在“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的指引下,通过不断地发展来实现的。离开每一历史阶段的不懈努力,要取得如此伟大的成就都是不可能的。这就是马克思主义的历史观和发展观。
同样的道理,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伟大成就,也离不开新中国成立以来的探索和建设所打下的基础、所取得的辉煌成就。中国从开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以来,尽管经历过严重的曲折,但是整个说来,还是取得了重大的显著的成就。在前面,我们列举了新中国前20年取得的最为突出的成就:(1)初步形成了独立的、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2)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与文化、医疗、科技事业的发展;(3)国际地位的提高与国际环境的改善。这一方面的成就是有目共睹的。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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